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2025年度焚烧炉、余热炉、烟气系统清灰清焦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2025年度焚烧炉、余热炉、烟气系统清灰清焦服务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3030104649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项目概况:1x200t/d机械炉排炉+1x5MW抽凝式汽轮机+1x5MW发电机组。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焚烧炉、余热炉、烟气系统清灰清焦服务,一年预计两次,每次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一年预计两次,服务商每次应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厂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清灰清焦服务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服务质量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7日 到 2025年09月23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