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东水厂中控室静电地板、大屏灯泡及微机房通风改造项目(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芜湖城东水厂中控室静电地板、大屏灯泡及微机房通风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602030199578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芜湖城东水厂中控室静电地板损坏,中控大屏灯泡亮度不一,及微机房无通风需进行改造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静电地板更换成瓷砖镜面后,人在上行走时平稳无异响; 2、中控屏灯泡更换后,所有屏幕亮度保持一致,无亮度差异; 微机房通风设施安装后,一年内不能出现因温度原因导致的设备跳停或者死机。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芜湖城东厂中控室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 同类工程施工 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4)其他。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 到 2025年07月22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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