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除磷药剂询比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除磷药剂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402030197548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项目概况:污水处理总规模9万吨/日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为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除磷药剂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分批次供货,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一年。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响应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药剂相关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文件;响应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提供以上资料。(3)响应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药剂生产商的授权书及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药剂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4)响应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至少三年以上(以环保验收时间为准)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响应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取得授权的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至少三年以上(以环保验收时间为准)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业绩:针对本次采购范围内药剂,响应人至少提供一项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客户签订的单项金额在30万以上或单项在600吨以上的除磷药剂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须注明使用方人员座机电话)。注:1)业绩须为响应人自身业绩,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2)框架协议及资格入围合同均不计入有效业绩。3)如响应人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须提供响应人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对应的合同金额或供货量满足上述要求。(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7)信誉要求:响应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响应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 到 2025年07月24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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