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境雄安大区活性炭采购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环境雄安大区活性炭采购二标段
二、标段(包)编号:202504020201973530010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活性炭约576吨,其中中节能(涞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85吨;中节能(大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01吨;中节能(怀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42吨;中节能(蔚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48吨;具体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有效期一年,分批送货,活性炭要做阻燃处理,具体包装运输方式、送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最少提前12小时通知,24小时到货),投标人负责将物料输送至采购需求人存储仓。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采购需求人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自身至少3个100吨(含)以上的活性炭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4 . 信誉要求: 未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检测机构资质且检测报告无CNAS或CMA标识,则判定为检测报告无效),化验报告时间为本招标文件发布前3个月内的化验报告(需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3 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4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到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59秒(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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