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垃圾清运(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503030198590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霍山县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与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垃圾清运工作。预估运输量约48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霍山县污水处理厂、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
十、服务地点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4)本项目需要垃圾清运车辆装载量不低于2吨; (5)响应单位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1日 到 2025年07月24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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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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