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度活性炭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度活性炭询比采购、标段(包)编号:20250602030100437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 21.9万吨。建1条600 t/d的焚烧线,配置 600t/d的机械炉排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预计采购113吨。 特别提示:采购文件载明的需求数量为采购人根据往年需求确定的暂估数量,不作为本次采购的保底量,实际采购数量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并出现增加、减少采购量或者不采购的情况;同时,采购人将会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分批次进行供货,供应商应当无条件配合采购供应货物,保障电厂正常有序的运行。因此,请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进行充分考虑货物成本以及相应风险。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供货期限:一年。交货期:全年无休,分批次交货;供应商应在每次接到送货通知后72小时内送货到指定位置;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1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13.2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3 近三年内(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3.4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1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13.6响应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为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的前两周的检测报告(需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13.7 响应人须提供须提供近三年内(指2022年2023 年 2024年)自身至少3个活性炭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13.8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1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10 被列入下述13.10(1)
(2)(3)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3)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9日 到 2025年08月0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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